2023 蘭海鐵道 五漁村藝術家駐村 入選結果
2023 蘭海鐵道 五漁村藝術家駐村 票選結果
2023 蘭海鐵道 五漁村藝術家駐村

宜蘭縣政府「蘭海鐵道 五漁村」藝術家駐村與推廣計畫

入選公告 5名正取出爐

藝術家駐村計畫 收件日期

公告日起 ~ 112.08.15

(以郵戳為憑,逾期不受理)

藝術家駐村計畫 大眾票選

112.08.18 ~ 112.08.25

大眾票選 結束

藝術家駐村計畫 入選出爐

112.10.02

五名正取,兩名備取

宜蘭縣政府「蘭海鐵道 五漁村」藝術家駐村與推廣計畫─駐村藝術家遴選辦法

宜蘭縣政府辦理「蘭海 鐵道 五漁村」藝術家駐村與推廣計畫(以下簡稱本計畫),期待挹注藝文資源,鼓勵藝術工作者於五漁村(石城、大里、 大溪、梗枋、外澳), 進行駐村藝術創作。

藉由 了解五漁村之在地生活、特色地景與自然景觀, 結合 歷史與故事採集,透過所擅長之藝術創作模式進行轉譯與呈現,打造具在地文化底蘊的新興特色,進而帶動人才進駐五 漁村,聚集創造力,激發藝文發展。

2023 蘭海鐵道 五漁村藝術家駐村 票選結果

申請資格

  • ◆ 對象:凡從事藝術或其相關領域創作之個人或團隊皆可申請。
  • ◆ 資格與條件
  • 1、年滿 18 歲以上,不限國籍(惟非中華民國國籍者,須具備合法期限之居留證與中、英文語言溝通能力)。
  • 2、具備創作或駐村經驗 ,且願意長期深耕宜蘭者 尤佳。

藝術家駐村說明

  • ◆ 駐村時程:預定於 112 年 9 月至 11 月,共 3 個月,按照藝術創作而定,進駐前應配合辦理簽約及相關進駐事宜。
  • ◆ 創作地點:五漁村之石城、大里、大溪、梗枋、外澳,每單位申請者以 1 處創作地點為原則。
  • ◆ 創作品規格:視覺藝術、影像、新媒體創作或行為藝術尤佳,平面作品每單件作品最長邊(含框)均不得超過 180 公分;立體作品每單件作品長寬高不得超過 180 公分、其重量不得超過 50 公斤,且以適合室內展出優先
  • ◆ 推薦之創作場域:
  • 1、石城:舊草嶺隧道口/石城漁港。
  • 2、大里:大里觀海涼亭/大里遊客服務中心。
  • 3、大溪:大溪國小/大溪大安廟前籃球場/大溪漁港。
  • 4、梗枋:北關海潮公園/梗枋漁港/梗枋國小。
  • 5、外澳:外澳車站/外澳遊客服務中心。

申請方式及流程說明

  • 2023 蘭海鐵道 五漁村藝術家駐村 申請方式及流程說明
  • ◆ 申請時間:即日起至 112 年 8 月 15 日止。(以郵戳為憑,逾期不受理)
  • ◆ 申請方式: 立即線上報名
  • ◆ 申請應備文件:
  • 1、進駐申請表(附件一)。
  • 2、進駐計畫書(附件二),紙本資料 1 式 8 份及電子檔 1 份(限 PDF 檔),內容包含以下項目:
  • (1) 申請緣由/動機,若說明曾於宜蘭在地創作或取材於宜蘭之創作經驗尤佳。
  • (2) 個人(或團隊)簡介與創作/駐村經歷(提供相關創作經歷之作品集)。
  • (3) 預計創作地點:
  • a、請從石城、大里、大溪、梗枋、外澳五處中,選擇 3 處作為預計創作地點,並於文件中排序說明(範例文字:第一順位—大溪、第二順位—梗枋)。
  • b、實際創作地點將因申請文件、創作模式與場域契合度,由評選委員會決議,並以入選公告及通知為主,主辦單位保有最後分配權利。
  • (4) 未曾公開發表之創作計畫,包含創作概念,設計構想、創作形式等,需詳細說明。
  • (5) 駐村時間規劃表,包含創作期程規劃、預計住宿期程(總計15 晚,超過者需自行負擔費用),駐村期間個人其他事項之協調配合等說明。
  • (6) 創作之未來規劃(含在地共好性、永續保存說明等),且說明進駐後深耕宜蘭之未來規劃。
  • (7) 創作預算表,依照創作需求編列創作過程所涵蓋之創作工作費用,如材料採購費、交通費或創作費。
  • 3、進駐切結書(附件三)。
  • ◆ 資料寄送資訊:
  • 1、紙本寄送地址:106 臺北市大安區建國南路一段 177 號
    收件者:青鳥文化制作股份有限公司收,請註明「蘭海 鐵道 五漁村藝術家駐村與推廣計畫」。
  • 2、電子檔寄件信箱:[email protected]
    信件主旨:「蘭海 鐵道 五漁村 藝術家駐村與推廣計畫」
  • ◆ 洽詢電話:(02)2341-8865 青鳥文化制作股份有限公司 黃小姐。
  • 評選方式及流程說明

    • ◆ 資格審查:就提送之申請文件進行資格審查,如申請者有缺漏文件,將通知申請者限期補件,待申請者文件齊全,始進行審查程序;
      若提送文件之內容,經審查有不實、偽造或資格不符者,則不予通過;未獲通過之申請案,其繳交文件不予退還。
    • ◆ 進駐計畫書評選:採公平且公開之評選機制,召集相關領域之專家、學者及主辦單位代表,組成評選委員會進行評選,並開放大眾票選。
    • ◆ 評分項目及權重
    • 1、個人經歷與進駐計畫完整性 25%
    • 2、創作計畫內容及執行方式可行性 30%
    • 3、永續經營與在地共好性 20%
    • 4、經費合理性 10%
    • 5、大眾票選 15%
    • ◆ 大眾票選:透過官方遴選網站辦理大眾票選活動,預定自 8 月 18 至 25 日止進行民眾投票,依票選結果配分,得票數第 1 位 15 分、第 2 位 12 分、第 3 位 9 分、第 4 位 6 分、第 5 位 3 分。
    • ◆ 評選結果
    • 1、正取 5 名,備取 2 名;主辦單位得視實際情況,增加備取名額。
    • 2、近期公告至官方遴選網站,並各別通知錄取者。

    駐村管理說明

    • ◆ 創作場域支援機制
    • 1、創作費:依申請者進駐計畫之創作預算表,由評選委員核定費用,錄取之每單位上限為新臺幣 8 萬元整(含稅及個人二代健保)
    • 2、住宿:駐村期間安排一處住宿據點,錄取之每單位提供 15 晚之住宿,並於入住前一週填寫線上入住時間表單,每次入住以 2 晚(含)
      以上為單位,由承辦單位進行床位分配,若未住滿期數將視為期滿不折現,而期滿另有續住需求,則需由駐村創作者自行負擔費用,承辦單位可提供房間代訂之服務。
    • 3、為促進創作交流與互助之駐村模式,將會舉辦不同型態之活動,如交流會、培力工作坊或輔導諮詢。
    • ◆ 駐村創作者之權利義務
    • 1、錄取者應於接獲錄取通知後,配合主辦單位辦理簽約事宜,並於 15個工作日內完成簽約,否則視同棄權,由備取名單遞補。
    • 2、駐村創作者應依創作計畫內容執行呈現,如欲變更創作計畫,需於收到錄取通知後 14 個工作日內提出,主辦單位保有同意權及撤銷錄取資格之權利。
    • 3、駐村期間由承辦單位協助駐村創作者參與藝文交流及各項展覽活動,拓展藝術創作發展及對外關係,並進行駐村創作者之管理。
    • 4、駐村創作者應配合主辦單位之政策,參與推廣活動及計畫整體行銷宣傳規劃,提供創作作品之相關資料與設計。
    • 5、駐村創作者應簽訂駐村契約,以為雙方履行權利義務之依據,進駐後繳交保證金新臺幣 3,000 元作為駐村履約保證金。
    • 6、駐村創作者於駐村期滿,如無毀損建物、設備、擾亂環境安寧、積欠水電費用等各項不良行為,並完成相關義務事項時,於場地清潔、物品清空/點交完畢,清算未結之各項費用後,無息一次退還保證金。
    • 7、駐村空間僅提供創作、展示及由主辦單位安排之推廣活動等用途。駐村創作者不得依個別需求自行規劃使用,且不得有違環境安寧、安全及相關法令規定之情事,違者主辦單位得逕行解約並沒收保證金。
    • 8、駐村創作者於駐村期間應配合本計畫之需求,於指定之創作空間進行創作。
    • 9、駐村創作者應確保其計畫及創作無侵害他人著作權之情事,若因前開情事致使主辦單位遭受損害或受連帶賠償請求之損失,駐村創作者應負一切法律與賠償責任,絕無異議。
    • 10、進駐期間應以實際簽訂之進駐契約內容為準,如有未盡事宜,悉依本計畫相關規定辦理,並得隨時補充公告之。
    • 11、主辦單位保有最終修改及變更本計畫之權利,並保留最終解釋權。

    「蘭海鐵道 五漁村」藝術家駐村計畫

    下載附件

    項目

    主題

    檔案說明

    下載

    2023 藝術家駐村與推廣計畫-藝術家駐村 遴選辦法

    遴選辦法1120713(.pdf)

    2023 藝術家駐村與推廣計畫-遴選辦法附件1-3

    遴選辦法(附件1-3)1120710(.docx)

    2023 藝術家駐村與推廣計畫-合作契約書

    合作契約書1120710(.pdf)

    2023 藝術家駐村與推廣計畫-著作財產權授權同意書

    著作財產權授權同意書1120710(.pdf)

    2023 藝術家駐村與推廣計畫-肖像權使用及拍攝同意書

    肖像權使用及拍攝同意書1120713(.pdf)